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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定「食品中硼酸及其鹽類之檢驗方法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
2012/9/10
行政院衛生署   發布日期101.9.6



行政院衛生署 函
發文機關:行政院衛生署
函類別: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
發文字號:署授食字第1011903194號
附 件:公告影本1份

主旨:「食品中硼酸及其鹽類之檢驗方法」,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以署授食字第1011903189號公告訂定,茲檢送該公告影本1份,請 查照。

詳如附件:
1.署授食字第1011903189號
2. 署授食字第1011903189號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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