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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訂定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」,廢止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」。

2014/3/13
衛生福利部   發布日期103.03.11



衛生福利部 函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
發文字號:部授食字第1031300496號


主  旨: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」,並自中華民國103年3月11日以部授食字
      第1031300488號令訂定發布施行;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」於中華民國
      103年3月11日以部授食字第1031300489號令廢止,請 查照。



詳如附件:
1. 衛生福利部 函
2. 發布令
3.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
4.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總說明
5. 廢止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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