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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仙草類飲料、花生仁湯等,貨物稅放寬固形量標準。

2017/11/13
財政部



財政部 令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6年11月2日
發文字號:台財稅字第10600680110號


主  旨:
財政部106.11.2 台財稅字第10600680110號令,參照CNS4147仙草類罐頭標準及CNS2993銀耳(白木耳)罐頭標準,仙草飲料品固形量未達26%、銀耳飲料品固形量未達23%者,應按飲料品課徵貨物稅;參照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檢測市售花生仁湯、牛奶花生及花生牛奶等產品平均值,產品固形量未達18%者,應按飲料品課徵貨物稅。



詳如附件:
1. 財政部 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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