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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-03號電子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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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示銀行:仍有20%商品尚未依新制日本食品標示法更正

2020/3/26
     日本消費者廳於2015年4月提出10項新規定,要求食品廠商改良食品標示,並鼓勵其於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相關措施。日本專門從事標示研究的「標示銀行」(Label Bank)表示,經評估過後,約80%國內外業者已經遵照新規定來標示產品。然而在更換新制標示時,不同業別會遇到不同難處。其中,最困難的是強制性的營養成分標示,對規模較小的廠商是一個大挑戰;其次,新的「製造商識別碼系統」(System of Manufacturer Identification Codes),將會困擾到無生產業務的廠商,通常其不希望公開製造商的名稱及地址;第三則是大型廠商須付出更多心力更改原產地標示。追蹤原料及添加劑的來源地將是一場惡夢。

     日本的法規與國際食品法典並不同調,標示銀行提醒國外業者過敏原標示,比如腰果、核桃必須分開標示而不能單寫「堅果」;添加物及原料必須分開分段標示。標示銀行亦表示,翻譯也是一大問題,倘若沒有一定的專業知識,將會造成消費者不必要的誤解。

(取材自食品市場資訊109卷第02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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