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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來函-修正發布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第1項標示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」第2點

2023/12/27
衛生福利部 發布日期112.12.15



衛生福利部 來函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
發文字號: 衛授食字第1122006440號

事 由:
   檢送衛生福利部112.12.15 衛授食字第1122006440號函
修正發布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第1項標示不實、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」第2點,請查照。


說 明 :
   檢附原函影本 、 發布令、修正後全文、第2點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罰緩處理原則 各乙份。





詳如附件:
1. 衛福部函-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5條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罰鍰處理原則」第2點
2. 第2點修正規定
3. 修正對照表
4.
5. 修正後全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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