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會員入會
| 新 會 員 入 會 | |||
| 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,經依法取得工廠登記證照,載明經營飲料業務之公營或民營工廠,除了國防軍事工廠外,均應於開業一個月內加入本會為會員。 前項會員應推派代表出席本會稱為會員代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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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工廠申請加入本會時,應填具入會申請書,連同會員會籍登記卡二份,會員代表登記卡二份及工廠登記證照影本二份,送由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後准其 入會,但應由本會將上開登記卡各一份,證照影本一份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通知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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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會每一會員推派代表人數,依左列規定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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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會經費收入如左:
四、委託收益。 五、基金及孳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