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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來函-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修正發布

2024/02/29
衛生福利部 發文日期113.2.19



衛生福利部 來函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
發文字號: 衛授食字第1121302911號

事 由:
   檢送衛生福利部113.2.19 衛授食字第1121302911號函
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,請查照。


說 明 :
   檢附原函影本、公告、應遵行事項及問答集 各乙份。





詳如附件:
1. 衛福部函-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
2. 公告
3.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
4. 問答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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