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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公告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,自104年7月1日施行。

2014/4/17
衛生福利部   發布日期103.04.15



衛生福利部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4月15日
發文字號:部授食字第1031300679號


主  旨:「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」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3年4月15日以
     部授食字第1031300670號公告訂定,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

詳如附件:
1. 衛生福利部 函
2. 衛福部公告
3.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
4.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總說明及逐點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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